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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荣恒饰品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各类工艺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义乌市荣恒饰品有限公司
2023-10-26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4号)的相关要求规定,现就《义乌市荣恒饰品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各类工艺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 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义乌市荣恒饰品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各类工艺品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项目投资:6000万元

4、建设地点:义乌市义亭镇黄林山工业区甘霖路30

5、建设内容:计划投资6000万元,购置义乌市义亭镇黄林山工业区甘霖路30号厂房,用于工艺饰品的加工、生产。同时,为提高市场竞争力,购买义乌市彩加包装有限公司铝氧化槽容积以及排污权,增加铝氧化生产工艺,丰富产品种类。建成后,形成年产8000吨各类工艺品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王阡村、铜山前村、树人中学、张家村、义亭新村、五亭雅苑、后张村、吴村、陈家新村、王莲塘、五亭华府、义亭小学、包西塘村、傅宅村、国贸府、融创森山半岛、双塘小区、旺吴桥村、里后张村、毛塘楼村、铜溪小区、义亭中学、雅文楼村、西坞村、新樊村、山景村、早溪塘村、龙华院村、白塔塘村等。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纳管废水主要以CODCr、氨氮、总氮、总磷、总铝为主,污染物纳管排放浓度较低,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义亭运营部采用A/A/O +连续流砂/纤维转盘处理工艺,项目废水类型与该污水厂处理工艺相匹配。厂区(整厂)生产废水排放总量为104.56t/d31367.68t/a,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义亭运营部现有处理规模为7t/d,本项目废水仅占0.149%,根据表5.3-2,义亭运营部尚有余量。同时,纳管废水水质满足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义亭运营部余量及进水水质要求。在正常达标排放情况下,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不会对污水处理厂产生任何冲击影响。在达标排放前提下,废水排放不会对最终纳污水体义乌江产生明显影响,义乌江水质基本能维持现状。因此,依托该污水处理厂可行

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在确保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得以落实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的废水废液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废气的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最大落地浓度不大,最大占标率为硫酸5.93%89m处),并未超标,说明最大落地浓度均小于质量标准,即小于厂界标准值,因此,污染因子在厂界和敏感点处浓度均可达标,对周边5km矩形区域的大气环境影响不大。环境影响可接受。

4、声环境影响分析

设备采用降噪措施后,四侧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5、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考虑了收集措施(分类收集、及时清运等),处置方式以外委处理和综合利用为主,在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的条件下,不会对外界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事故风险概率很低;只要落实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事故风险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排入污水管网,进入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义亭运营部处理,最终排入义乌江。生产废水分为超声波清洗废水、湿抛及其他含重金属废水、铝氧化生产线废水、锅炉排污水、树脂再生废水。其中超声波清洗废水经简单沉淀、过滤后纳管排放;湿抛及其他含重金属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浓水蒸发处理;铝氧化生产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纳管排放;锅炉排污水、树脂再生废水纳管排放

2、地下水:一般固废堆放区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固废暂存区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进行防渗

3、废气:干抛、激光切割不锈钢板废气经收集,再经“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真空镀膜抽真空废气经设备自带“油气分离筒”处理后高空排放。亚克力激光切割废气经收集,再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喷漆废气经水帘柜收集,晾干废气经密闭收集,再经“水喷淋+干式过滤+2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喷塑废气经“纤维滤筒+布袋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塑粉固化废气经收集后再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电抛废气经收集后再经“2级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铝氧化废气经收集后再经“2级碱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尾气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楼顶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经“碱液吸收塔”处理后高空排放

4、噪声:采购时选用噪声较小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消音减振处理,加强高噪声设备的维护保养;加强运输车辆的维护和管理,保持车辆良好运行。

5、固废: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废包装材料、边角料、次品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6、其他: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做好演练工作,建设事故应急池。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义乌市荣恒饰品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各类工艺品建设项目符合义乌市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各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污染物总量符合总量准入要求,污染物经治理后对当地的环境影响不大;项目的用地性质符合义乌市总体规划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六、简本查阅方式

报告书简本可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场所查阅,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要补充信息。

查阅简写本及索要补充信息时间:20231026日~2023119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形式:1、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示。2、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公告栏(显示屏)公示。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发送电子邮件、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及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31026日~2023119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义乌市荣恒饰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春芽         联系方式:15924245940

联系地址:义乌市义亭镇黄林山工业区甘霖路30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浙江中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学锋         联系方式:13615718220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北苑街道雪峰西路9682号楼C307

3、环评审批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    联系电话:0579-85570072

联系地址:义乌市北苑街道望道路300号(义乌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投资项目服务区

 

义乌市荣恒饰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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